政协营口市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告-政协营口市委员会


政协营口市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08-30 00:00:00  阅读次数:11145 次

政协营口市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政协营口市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政协营口市委员会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政协营口市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政协营口市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中共中央《意见》指出,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有: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秘书长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政协各组成单位和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议。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中共中央《意见》指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这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等。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中共中央《意见》指出,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政协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为政协营口市委员会机关

第二部分 政协营口市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政协营口市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367.3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81.7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1.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85.57万元,主要是部分未拨款项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8.19万元,降低2%,主要原因: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支出总计1320.5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38.7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4.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1.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1.26万元。

2.项目支出281.82万元,主要包括委员视察、政协会议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7.68万元,降低2%,主要原因是收入的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6.75万元

主要是未缴纳的职业年金、未发放的抚恤金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38.82万元,降低45.3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2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76万元,项目支出281.8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5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5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20.5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3.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36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3.59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631.77万元,主要是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奖励金的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1.32万元,主要是委员视察、委员活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38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62.3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离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金改革。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56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死亡抚恤38.43万元,主要是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3.2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笔由争议的抚恤金没发放。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25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45.25万元,主要是医保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49.36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49.36万元,主要是为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7.09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37.0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两台调研视察用车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增加37.09万元,主要是调研视察数量的增多购置了两台车的原因。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维修和加油等。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25.15万元,下降58%,主要是车改后用车量减少等原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8.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6.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公用经费132.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无发生额的,也在文本中体现,备注:无)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3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涉及资金227.3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营口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