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营口市委员会关于界别小组履职活动办法---规章制度-政协营口市委员会


政协营口市委员会关于界别小组履职活动办法

2018-06-06 14:31:05  阅读次数:13453 次

政协营口市委员会关于界别小组

履职活动办法

201854日政协营口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次主席会议通过)

界别是人民政协发挥作用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载体。根据《政协章程》及有关规定,为突出界别特点,发挥界别优势和作用,将各界别的意愿和诉求切实纳入民主法治的轨道,进一步提高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界别小组的组成

  界别小组以市政协全会各讨论组为基础,由本界别的市政协委员组成,可根据有利于联系各界人士、便于经常性组织活动原则,对委员人数较多或较少的界别适当进行合并或拆分后设立若干界别小组。

  界别小组的设立,由各专委会根据本专委会界别人数情况自行确定。

  界别小组的召集人由各专委会从全会期间的小组召集人或本届别中有较高威望的政协委员中推荐,经专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

  二、界别小组履职活动的主要形式和内容

  1.组织学习。坚持和完善各项学习制度,做到履职活动和学习有机结合,组织委员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人民政协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及履职方式方法的业务知识,不断增强委员的履职意识,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2.调研视察。围绕市政协常委会和各专委会的年度工作任务及各界别关注的问题,组织委员开展各项调研、视察活动。

  3.专题会议。就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某一方面的问题召开界别小组会议,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4.反映社情民意。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向所在的专委会报送,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5.撰写界别提案。围绕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撰写界别集体提案。

  6.联谊交流。加强与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相互交流,增进团结,促进社会和谐。

  7.社会服务。充分发挥界别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送科技、文化、卫生、法律等下农村、进社区及 “对口帮扶”、“献爱心”等社会公益活动。

  三、界别小组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1.界别小组召集人负责本界别活动小组活动的安排和组织,联系、沟通本界别委员,了解、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2.界别小组履职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2次,每次开展履职活动,对应的专委会负责人参加。

3.界别小组活动在相关专委会协调和指导下开展工作。界别小组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报相关专委会审批后方可实施,年末要形成工作总结,报相关专委会。

  4.界别小组设联络员一名,联络员由界别小组召集人指定担任。联络员应协助界别小组召集人做好界别小组履职活动的联系、安排、协调和活动情况记录、撰写相关材料等工作。

5.界别小组应根据市政协委员管理和考核的相关规定,建立履职活动考核制度,建立完善委员履职档案并汇总委员办存档。

四、界别小组履职活动的保障

1.界别组开展活动时,如需新闻报道,由市政协研究室协调新闻媒体,按有关规定进行宣传报道。

2.界别组开展活动时,如需使用车辆,由市政协办公室负责安排。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营口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