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营口市委员会关于委员恳谈会办法---规章制度-政协营口市委员会


政协营口市委员会关于委员恳谈会办法

2018-06-06  阅读次数:13179 次

政协营口市委员会关于委员恳谈会办法

201854日政协营口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切实加强与委员的联系,拓宽反映社情民意渠道,广泛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制定本办法。

一、恳谈会内容

委员谈会可以有主题,也可以无主题。有主题的谈,即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市政协年度确定的协商议题,事先确定谈内容。具体内容可由主席、副主席提出,也可由专委会根据委员意见、建议提出。无主题谈,即参加谈的委员可以根据各自关心的问题,反映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二、恳谈方式

一般以界别为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市政协主席或副主席、秘书长或相关副秘书长参加谈会,相关专委会主任主持研究室、委员办负责人参加。

三、组织工作

委员谈会由市政协各专委会承办,每个专委会每年原则上承办一次。参加谈会委员由专委会从组成人员中选定10—20名委员,并提前一周向委员发出通知。

四、成果运用

委员谈会后,研究室负责整理“谈记录”,有关问题及建议以《营口政协信息》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供工作参考。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营口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