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营口市委员会关于委员恳谈会办法
2018-06-06 阅读次数:13179 次
政协营口市委员会关于委员恳谈会办法
(2018年5月4日政协营口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切实加强与委员的联系,拓宽反映社情民意渠道,广泛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制定本办法。
一、恳谈会内容
委员恳谈会可以有主题,也可以无主题。有主题的恳谈,即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市政协年度确定的协商议题,事先确定恳谈内容。具体内容可由主席、副主席提出,也可由专委会根据委员意见、建议提出。无主题恳谈,即参加恳谈的委员可以根据各自关心的问题,反映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二、恳谈方式
一般以界别为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市政协主席或副主席、秘书长或相关副秘书长参加恳谈会,相关专委会主任主持,研究室、委员办负责人参加。
三、组织工作
委员恳谈会由市政协各专委会承办,每个专委会每年原则上承办一次。参加恳谈会委员由专委会从组成人员中选定10—20名委员,并提前一周向委员发出通知。
四、成果运用
委员恳谈会后,研究室负责整理“恳谈记录”,有关问题及建议以《营口政协信息》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供工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