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营口市委员会关于加强与委员联系的办法
2018-06-06 阅读次数:12389 次
政协营口市委员会关于加强与
委员联系的办法
(2018年5月4日政协营口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主席会议通过)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也是政协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协委员的联系,制定本办法:
一、设立多元联系方式。委员可通过联系电话、微信群、政协网站等形式,反映社民意信息及对市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协委员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协调落实委员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二、专门委员会加强与委员的联系。发挥专门委员会优势,依托专门委员会组织委员开展调研、视察和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专门委员会要依据界别和专业特点,将所属委员会委员划分若干专业组,以界别为纽带联系委员,按照“小型、灵活、高效”的原则开展工作,每个专业组每年组织活动不少于一次。
三、建立市政协领导联系委员制度。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负责联系常委及专门委员主任、副主任;常委及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负责联系所在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各专门委员会要根据这一要求明确责任,做到每一位委员都有相应的人员与其联系。
四、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加强与委员联系。政协各种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议等,是委员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要做好会议服务工作,为委员建言献策创造条件。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应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相关会议,直接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各专门委员会对委员所提意见、建议要抓好落实,并将采纳情况及时反馈给委员。
五、合理安排委员视察和调研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委员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市政协年度协商、调研、视察计划在开展履职活动前,应征询委员的意见,委员根据自己的意愿有选择地参加。要注意均衡安排,保证每位委员每年至少参加2次履职活动。
六、充分发挥提案工作联系委员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提案及提案办理质量。完善工作制度,更好地为委员履行职能服务。在提案办理过程中,要加强与所提提案委员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听取意见。办理重点提案时,应根据需要,邀请相关委员参加协商办理座谈会。组织重点提案调研时,应邀请相关委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