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政协营口市委员会机关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章制度-政协营口市委员会


中共政协营口市委员会机关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018-06-05  阅读次数:11173 次

中共政协营口市委员会机关

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018427日中共政协营口市委员会

机关委员会会议通过)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使党员自觉按照党章的要求,对照自己的思想和行动,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民主监督,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充分发挥党员在政协机关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时间和组织者: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安排在年末,结合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组织者为党支部书记。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和范围 

1.凡组织关系在市政协机关的党员原则上都要都要作为被测评对象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2.对于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其所在的党支部要对其以何种形式参加民主评议提出意见,并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

3.短期外出的党员,评议期间,由所在党支部负责通知其返回按时参加民主评议,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的,要及时进行补课。长期(三个月以上)外出党员不能参加民主评议的,应写出思想工作等方面的书面汇报。 

4.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民主评议,并经教育不改者,党支部应给予必要的处理。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个人自评发言提纲):每个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四个合格”的标准、对照“四风”问题,以及党员需要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情况等方面内容,对照不同岗位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围绕政协中心工作,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议:     

1.政治思想方面:是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2.工作表现方面:是否有担当精神,能够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任劳任怨、踏实肯干;自觉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准时、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业务学习方面:是否具有扎实的业务理论知识,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学习能力和业务水平。 

4.组织纪律方面:是否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各项活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5.联系群众方面:是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五、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和程序: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政协党组领导和市直机关工委具体指导下,由机关党委统一组织,以支部为单位,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有步骤地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学习教育阶段。主要学习党章、党的理论以及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等。 

2.个人总结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联系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根据评议内容,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即个人自评发言提纲,可分三大部分,即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并主动征求3人以上的党内外群众意见,同时报所在党支部审定。 

3.民主评议阶段。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参加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党员,要逐个进行个人自评和党内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他人。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通过意见箱或同党员个别谈话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内评议后,党支部还要采取个别访谈、座谈会、民意测验等适当方式,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 

4.组织考察阶段。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个人自评、党内互评、群众意见和党员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党员提出初步评议意见,然后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将初步评议意见与党员本人见面,听取意见。如党员本人对评议意见有异议的,支委会要认真研究、进一步调查核实。在此基础上,由支委会最终作出对党员的正式书面评议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阶段。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每名党员评议等次,并形成党员评定等次情况汇总表,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汇总。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党支部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表扬;对评为合格等次的党员,引导其向优秀党员看齐,不断提升自己;对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与其谈话,严肃指出不足,帮助改正缺点;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其表现和态度,按照相关规定,先由支部提出处理意见,然后逐级上报,采取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置。党员评定等次情况要在评议结束后10日内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6.总结验收阶段: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各支部要将评议的基本情况、解决了哪些问题、有何突出事例及群众反映等简要情况报告机关党委。同时,各支部要将评议工作有关原始记录、党员民主评议表、征求群众意见等材料做好存档备查,并按照党建工作档案电子化的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营口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