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香榭兰庭小区周边环境的提案》(第215号)提案的答复---提案公开-政协营口市委员会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香榭兰庭小区周边环境的提案》(第215号)提案的答复

2024-07-23  阅读次数:39 次

农工党营口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香榭兰庭小区周边环境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香榭兰亭小区系2013年开发建设的高档商品房小区,小区建成后由开发单位自行建设了一条由小区向西联通盼盼路的道路,该道路产权系该小区开发单位所有,并非市政道路,后由于市政府行政区划调整,该小区划归西市区管理,该道路作为老边区与西市区的行政区划分界线,因该道路多年来未满足市政道路的条件,因此一直未移交,也没有明确市政维护养护的主体,现依据委员提案,老边区环卫部门主动担当、先行接入,目前,老边区环卫部门已开始香榭兰庭小区门前道路进行清扫。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营口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