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政协营口市委员会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规章制度-政协营口市委员会


中共政协营口市委员会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2018-06-05  阅读次数:11193 次

中共政协营口市委员会机关

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2018427日中共政协营口市委员会

机关委员会会议通过)

组织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由上级党组织作出安排。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题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

三、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

四、组织生活会的程序:

1.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要先行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查摆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清单;

3.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支部委员会对照检查情况,并组织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分党小组进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可直接召开党员大会。

五、关于相关材料的要求。

1.对照检查(报告)材料及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可分三大部分,即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四个合格”的标准等方面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来写,可直接列问题、举例子、讲认识。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即为个人自评发言提纲。

2.相互开展批评的意见:即为党员互评发言提纲,模式和内容可参照上述要求。

3.征求意见梳理情况:即为问题清单,要围绕“四讲四有”标准以及结合职能职责等情况,简要列出条目和内容。

六、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填写整改承诺书,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公示可采取在公示栏粘贴等方式进行,时间一般应为3至5个工作日。

七、政协党组成员要参加所在各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组织生活会后,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并于会后10日内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情况,请求上级党组织指示。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营口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