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营口港航服务业发展的建议---建言献策-政协营口市委员会


关于加快推进营口港航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2018-05-24 14:52:59  阅读次数:13157 次

关于加快推进营口港航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在支持港航企业发展、促进临港产业繁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临港产业和港航服务企业发展具备了较好的基础。我市现有国内航运企业7户,国内船舶管理企业5户,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企业(国内船货代理)240余户,国际船代企业26户,国际船舶管理企业1户,市内水上旅游运输企业6户。7户航运企业共有国内沿海普通货运船舶15艘,共计11.9万载重吨。我市的港航服务业虽然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与发达地区对比,尚存在一定短板,与我市港口的跨越式发展相比,仍明显滞后。主要表现在:

一是港城联动发展效果不明显。受体制机制等因素影响,港城联系不够紧密,港口牵动作用没能得到充分发挥,腹地经济与港口资源共享的方法与模式仍有待探索,港城联合发展的明显优势尚未形成。

二是港航企业发展不协调。与港口的高速发展相比,我市航运发展相对滞后,长期存在着“港强航弱”的现象。同时,我市航运企业管理水平普遍不高,经营规模较小,企业运力结构单一。如:现有7家航运公司中,拥有万吨级以上船舶的企业仅有2家;从船舶类型分布看,仅有1艘集装箱船舶,其余全部为普通货船和杂货船,无法适应港航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三是港航业发展吸引力不强。受政策、平台、船舶维修、船员培训、海事服务等因素影响,目前,只有福海船务公司于营口注册,其余公司都在南方注册,说明我市的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尚有待完善。

四是航运服务业发展迟缓。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应用缓慢。海运网络与铁路网络不能形成有效对接,不足以承载公铁、铁水、公水等联运发展需求,无法满足航运业转型升级和现代物流业发展需要。船代、货代、船舶管理业和无船承运业发展相对迟缓;船舶交易业、航运金融、船舶修造等高端航运辅助行业仍处于起步阶段;水上旅游运输行业受季节性制约较为严重,项目比较单一。

五是港区(营口自贸区)协同发展受到制约。营口自贸区、综合保税区距离鲅鱼圈港区50多公里,不利于拓展港口外贸保税业务。目前,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只能从事一般贸易的保税仓储物流业务,功能单一,业务拓展受限。长此以往,将对自贸区和综保区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六是港铁垄断经营现象依然存在。由于港口、铁龙公司参与港口代理等服务业经营,致使港口进出境船舶的供应、绑扎等涉外服务经营环境有失公允,港铁垄断经营现象时有发生,中小临港服务企业发展环境面临挑战。

上述问题存在的根源在于:一是思想上没有将港航服务业当做新业态、新经济增长点来认识,缺乏宏观规划和领导;二是重港口建设和发展,轻产业链延伸和临港衍生经济的开发,缺乏相关的鼓励和扶持政策;三是缺乏港航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无法形成“万壑争流、千崖竞秀”的局面。

推进我市港航服务业发展应充分借鉴厦门、舟山等市的经验和做法,明晰港航发展定位、强化港航政策支撑、创新港航服务业态和高效通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应切实把握辽宁港口资源整合的重大契机,积极融入全省港口发展战略调整布局,营造良好的口岸物流发展环境,快速发展临港产业,促进港区协调发展、港城共同繁荣。

一、坚持规划引领,高起点开展顶层设计

同招商集团共同谋划,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着力研究解决港口服务功能发展相关重大问题,超前谋划构建营口港“东北亚枢纽港服务中心”。其功能定位为:以港口发展为中心,以智能航运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海铁多式联运和中欧国际集装箱班列为载体,依托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发挥海港和航空港优势,搭建集服务于自贸区、综保区、物流商贸产业、临港服务产业、跨境电商等为一体的,国际一流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要通过“东北亚枢纽港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整合港口和城市的各种资源,积极推动海运网络与公铁路网络对接,打造地区重要海上开放门户示范区,促进临港产业合理布局,推动港口以及港口航运业快速发展,带动港城港区联动发展、深度融合,进而为城市乃至区域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同时,要科学开发、综合利用我市有限的港口岸线资源,鼓励港口投资建设主体多元化,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建设公共和业主码头,促进地方港口实业发展。

二、强化政策扶持,加快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

一要在推动传统临港产业和港航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基础上,立足“东北亚枢纽港服务中心”,依托营口自贸区政策,支持航运金融、航运经纪、航运咨询、电子商务、海事认证与评估、行业组织等相关服务机构的设立和发展,并给予相应资金扶持。二要加大金融机构对运业的支持力度,合我市航特点展金融品和金融服务创新,在推金融体制机制、组织模式、品服管手段新等域先先行三要鼓励航运企业参与组建船舶融资租赁公司,支持航运和相关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股票、融资租赁等方式解决资金需求问题。四要支持建立市场化运作的航运发展基金,制定有竞争力的航运融资政策措施,完善国际船舶登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开展航运衍生品交易。

三、扩充市场主体,做大做强航运企业

一要整合现有专项资金,制订优惠政策,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从事航运业务,在着力培育大型港航企业集团的同时,有序发展中小航运企业。支持民营企业、中小航运企业合作发展和联合联盟经营,促进航运企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推动本土物流企业向多功能增值服务型转变。二大力引进外埠知名港口服务企业入户,吸引国内外航运公司在营口设立公司或办事处,对在我市注册的船舶管理企业、国际船舶代理企业、无船承运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给予政策扶持。三要规范船舶管理、航运代理、船舶供应、船舶修理、船员劳务等企业经营行为,对龙头企业给予奖励,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层级。四要协同营口海事局,加快营口农业工程学校海员培训基地建设,促进我市航运企业快速发展。

四、完善交通体系,大力发展通道经济

一要努力形成以营口港为“辽满欧”大通道出海口、以环渤海支线网络和辽鲁大通道为主要干线的海运物流通道,不断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打通连接东北、华北、华东以及东南沿海的海上通道,打造全方位的立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二要加大对“营满欧”中欧班列的支持力度,加快“辽满欧”大通道沿线的公路、铁路、民航、水运基础设施之间的互联互通,推进城际交通与城市交通之间的体系衔接、优化和协调。三要进一步夯实联运基础,充分发挥铁路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骨干作用,实现海运网络与东北三省、蒙东地区以及国际铁路网络的对接。四要提高海陆联运组织水平,加快推进公铁、铁水、公水等联运发展,发展新型“一票到底”公铁水多式联运物流业务模式,全面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和大宗物资联运等交通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打通“零距离换乘”和“无缝隙衔接”的便捷交通联系,切实提升通道综合运输服务能力,实现由港口资源经济向资源+创新+开放”的通道经济的转变。

五、切实发挥优势,推动港产互动、港城融合

    要优化港口和城市空间规划布局,加强港口与自贸区、老城区、北海新区、鲅鱼圈区、仙人岛能源化工区及盖州市、大石桥市的联系互动,强化港城港区(自贸区)空间联动,真正意义上实现营口港就是自贸区、自贸区就是营口港的有机结合。二要加强城市建设和港口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港口、高铁、机场周边路网,加快新老城区、城乡、产业园区以及城际连接带等重要道路建设,形成立体交通枢纽,打造1小时交通圈。三要充分发挥自贸区、综保区的制度创新优势,积极引进跨境电商等监管业务,带动营口跨境电商产业的蓬勃发展。四要进一步明确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作为综合保税区“一区两园”的功能定位,不断完善和提升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的功能,加快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转型升级的批复进程,确保营口综保区健康发展。五要加大对港航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促进临港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临港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港口对营口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六要抓住“大众旅游”战略带动水上旅游升温的有利契机,充分利用我市水上旅游资源,加快发展水上旅游交通运输,重点发展海员俱乐部、游艇渔人码头以及辽河博物馆、水上船舰展示中心等文化旅游景点。科学拓展营口老港的功能定位,传承弘扬营口老港的历史文化价值,适时将老港区打造成为突出辽河文化、港口历史文化特色的航运休闲旅游集聚区。

    六、加强要素保障,全面优化港航服务环境

一要持续转变政府行政职能,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为依托,以口岸查验机构、查验制度改革为契机,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不断完善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最大限度精简优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拓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领域,提升国际贸易便利化服务水平。二要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要加强政府相关部门对港航服务业的科学管理,规范港航服务市场秩序,开放港口物流和船舶服务市场,营造良好的港航服务企业经营环境;又要通过“放、管、服”改革,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使资源能够在更大范围内自由参与区域竞争与合作。三要不断优化航运人才结构,鼓励和支持我市的专业院校发展航运相关专业,加快技术船员、港口运营、航运服务等专业人才培养;加强与国内外高等航海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着力培训和引进航运服务业紧缺人才;继续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工程,特别重视塔尖型、领军型、高端型人才的引进;鼓励支持国内外知名航运教育和培训机构进驻营口;为外来企业高管子女入学、转学和升学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工作程序,实行一次性办结、一站式服务。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营口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