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市设计与特色塑造工程的建议---建言献策-政协营口市委员会


关于加强城市设计与特色塑造工程的建议

2021-10-11 10:38:51  阅读次数:42160 次

关于加强城市设计与特色塑造工程的建议

 

九三学社营口市委员会

 

城市风貌是城市在发展过程中,由自然景观和人造环境的综合塑造而形成的物质空间形态表征,反映了地方环境、文化、风俗与经济条件等内涵特征,是一个城市区别于其他城市的重要属性。近几年,我市积极探寻科学合理、同时又可操作的城市空间形态优化途径和城市特色风貌提升策略,着力打造有品质有特色有魅力的营口,但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盲点。

一、我市城市设计存在的不足

一是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相对落伍。城市规模扩张、房地产建设增长较快,但公共服务设施发展相对滞后,缺乏大型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商业设施也以沿街商业为主,规模较小且布局分散。

  二是海岸线景观“颜值”不高。现有沿海地区主要为港口、工业用地占据,缺乏滨海生活和休闲娱乐空间。百余公里海岸线没有得到文旅开发利用。 

三是交通系统不够完善。城市的道路网等级不够健全完善,铁路对城市南北向交通也有一定阻断作用,城区缺乏高质量公共交通设施。

四是城市特色缺失。尚未形成特色鲜明的,融合山、海、河、泉、林等自然特色与历史文化特色于一体的城市形象。

二、加强城市设计和城市特色塑造的建议

(一)开展整体性的城市设计

应将城市设计贯穿于城市规划编制的全过程,从城市发展、历史、山水自然素材和城市建成风貌等方面高度提炼与总结城市的风貌特色,对城市总体空间形态和格局进行结构性把握。要关注营口实际,针对短板问题,提出有效策略和行动导向;同时搭建从顶层设计直达行动计划的全过程规划管控体系的框架。以管理实施为前提、以纳入城市管理为目的、以控制和引导为手段,根据对空间建设资源的梳排摸底,针对现状瓶颈和可实施空间的现状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可供实施的解决措施和建议。要建立特别政策和推进机制,保证规划有效实施。建议我市老城区城市更新范围可以分为三期。其中第一期范围西至得胜路,东至育新路,南至渤海大街,北至辽河大街,所围合的区域面积约1070.58公顷。第二期范围西至大庆路,东至站前区行政边界,南至辽河大街,北至虎庄河,所围合的区域面积约732.70公顷。第三期范围西至得胜路,东至庄林路,南至民兴河,北至渤海大街,所围合的区域面积约2165.31公顷。

(二)梳理城市视觉空间

对城市景观结构、天际线轮廓、视觉通廊与眺望系统、开放空间系统、城市特色片区等中观层面的内容进行系统控制;基于宏观的城市设计总体目标与景观系统控制要求,开展重点地段和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将城市自然风貌和城市公共空间巧妙结合,创造一系列连续的庆典、商务、休闲、宜居、独处、沉思等开放空间体验,实现主要区段的全线贯通。要尊重差异,体现各功能区段的差异性;因地制宜采用围墙拆除、建步行桥、步行街、退线工程、滨水更新、道路改造、绿化拓展等方式打通断点,分段贯通引导,串联节点,全线贯通,达到城市总体清晰布局、景观结构排列有序、城市天际线错落有致。进一步维护整洁、有序、美观的城市环境,持续净化城市视觉空间,多层次挖掘资源、多方式打通断点、多方法激活空间。

(三)塑造和谐划一的城市形态

构建城水相融的生态基底,打造平行延展的景观廊道体系。通过城市更新推动生态修复,为营口构筑起安全连续的城市生态系统。呈现出多元化的生态城市景观,确保自然与城市融合的环境基底和景观意向,将路景、水景、绿带融合一体、作整体化、主题化、特色化提升,塑造和谐划一的城市形态,提升城市品位,为市民营造舒适、优美、靓丽的城市环境。

(四)保护、传承、提炼、活化历史文化要素

全力展现营口百年港城等历史遗产,展现城市各方面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社会等领域多年发展的成果,展现属于城市独有的文化资源。规划保留现状既有历史遗存,将历史景观、工业遗产、建筑遗存等与更新改建结合起来,体现特质。植入以文化旅游、商业休闲为主导功能,集聚本土文化记忆、展现营口文化气质的文化走廊,培育新兴活化功能,共同构建地区文化印象。将衰落的历史建筑、工业建筑“活化”为公共性、实用性更强的博物馆、生活馆或创意馆等,重现文化空间魅力,增强市民对地域文化的认识和体验感。

(五)丰富市民公共活动空间

以满足广大市民日常生活需要为出发点,以服务市民为主导规划设计理念,按照不同市民的爱好和层次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功能,根据市民的活动空间和特点,围绕优势生态资源、景观风貌资源,发展高端金融办公、特色商业,形成商务办公区、商业活力街区。由高端商务办公、商业活力街区构建辽河滨水地带的功能体系,形成商务商业发展轴,如步行街、口袋广场、小桥、老街等宜人的小尺度空间等。

(六)加强公共空间景观资源的日常管理

严格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结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历史风貌保护区,对生态作用强、敏感度高的自然区域提出管控要求;对于严重破坏重要特色所依附的空间载体的建设行为,应予以整改;对于现有规划中与特色感知可能有矛盾的功能定位,结合城市设计研究进行合理的总体空间布局,确定适宜的开发强度与建设密度;充分研究城市道路敏感区、城市节点敏感区、景观视线敏感区与之关联的景观形象之间的关系,提出对其影响地区的城市设计控制与引导建议。

(七)建立广泛参与的多方合作机制

让城市设计的各方利益相关者,能够参与其中,并就设计方案,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规划设计部门,除了承担设计角色外,还应当承担协调者的角色,除了向社会提供设计方案和技术咨询以外,还应通过沟通、协调、服务等多种方式,处理好往来政府部门、社会各界、以及专家学者等关系,建立政府执政、专家指导和社会参与的多方协调和合作机制,共同制订城市设计的目标和实施,让规划能够充分满足市民日常生活需求,创造富有活力的城市空间环境。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营口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