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合同一名下多个客户编号用电信息的建议---社情民意-政协营口市委员会


关于整合同一名下多个客户编号用电信息的建议

2021-06-03 14:04:01  阅读次数:46370 次

九三学社营口市委员会反映: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离不开用电,向电力企业缴费成为生活日常。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实行电力客户“一户一表”原则,以用电地址为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和计量,即:一个用电地址的一处房产对应一块电度表,一块电度表对应一个用户编号,与之相对应唯一的缴费号码,客户一般在抄表催费周期后自行进行电费缴纳。如果客户在住所处同时还购置了车库、仓房,则此处房产就在供电企业内部产生了三个客户编号,将会导致在用电缴费上出现如下问题:一是频繁收到催费信息,每个缴费周期都要关注多个房屋的用电情况;二是需要分别多次地缴纳同一名下不同缴费编号(房产)的电费;三是易出现缴费混淆,特别是跨省、市、区的多处异地房产,由于不同地区抄表催费日期、周期差异很大,缴费时常常发生漏存、多存的情况。例如:202011月,某客户收到三条国网辽宁电力的电量电费信息。第一条信息:“尊敬的客户,您的户号***,户名***,地址***,本月抄回电量***,电费***,余额200元”;第二条信息:“……,欠费5元,请及时缴费”;第三条信息:“……,欠费9元,请及时缴费…”。在客户收到每一个欠费编号信息中,供电部门都提示客户及时缴费,而对该客户实际而言,客户预存在供电企业的电费余额扣减两个客户编号合计欠费14元的情况下,还剩余186元。上述情况,既浪费了客户的时间精力,也给生活上带来了诸多不便,尤其给习惯到营业厅缴费的中老年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优化电力客户缴费选择方式。电力企业应利用客户独特的唯一识别标识(如:居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客户所有房产的电费公共账户,形成集电量查询、电费充值、金额共享的统一管理平台。客户可以直接一次性向公共账户预存足额电费,当客户的一户房产发生欠费时,电费公共账户可以只针对欠费的这一户房产实现欠费补缴,完成资金自动划转扣除,这样“足不出户”的智能化缴费方式,省时省力,经济方便,能够有效减少客户临柜、缴费次数,既省去了客户多户房产缴费的繁琐,又避免了因漏缴造成欠费停电的风险,大大缓解营业厅抄表催费期间缴费人流高峰造成的排队拥挤、堵塞,提升客服人员的工作效率,将“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落在实处。

2.整合信息和数据资源。供电部门应在已有的计费系统内部,根据客户的身份信息归集已有的客户编号信息,再按照身份信息发送整合后的电费信息,最终实现在同一地市有两处以上房产的客户、以及在省内不同地市有两处以上房产的客户,甚至在不同省份(同在国网公司的供电区域内)有两处以上房产的客户,每月只收到一条电费信息。如上例,“202011月,尊敬的客户,您在国网公司,共用3个客户编号:户号**,户名**,地址**,本月抄回电量**,电费**,余额200元;户号**,户名**,地址**,本月抄回电量**,欠费5元;户号**,户名**,地址**,本月抄回电量**,欠费9元。按照您与国网辽宁电力签订的电费扣减协议,本月,您的电费余额186元。”

    3.支持选择“个性化”缴费方式。电力企业应结合“互联网+”服务模式,借助现有线上软件缴费平台,针对不同客户需求增加客户智能化电费公共账户终端模块,对有此项服务需求的客户可以自行在缴费软件平台上任意勾选名下房产关联至公共资金账户中,并支持自由修改功能。对于智能设备操作困难的客户,可以拨打电力客服电话,由客服人员提供服务。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营口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