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营口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1-01-19 09:19:16 阅读次数:10296 次
关于召开政协营口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月18日政协营口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政协营口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营口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3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营口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营口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营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其他报告;选举事项;审议通过政协营口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政协营口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