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组织召开《营口市河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稿)》立法协商会---政协动态-政协营口市委员会


市政协组织召开《营口市河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稿)》立法协商会

2020-10-21 15:55:17  阅读次数:5644 次

    10月21日上午,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市政协常委、政协委员,召开《营口市河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稿)》立法协商会议。市政协副主席侯波参加会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介绍了《条例》的起草背景和过程,市人大法制委负责同志对《条例》审议和常委会通过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回答了与会委员提出的相关问题。委员们在充分肯定《条例》的同时,就水源地保护、跨界河流界限、处罚管理措施可行性及可操作性等方面对《条例》提出意见和建议。


    侯波在讲话时指出,《条例》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依据上位法并结合地方实际,兼顾各利益诉求方,着眼长远,有适度的前瞻性;要明确责任主体和管理部门权责划分,从制度上避免多头管理、都管都不管的现象发生;要具有操作性和执行力,让《条例》真正成为改善环境、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稳定的法律保障。


    会议由社法委主任张春玲主持,人资环委主任赵英姿、社法委副主任马忠伟参加会议。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营口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