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养犬的朋友一定要看!---有礼互动-政协营口市委员会


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养犬的朋友一定要看!

2020-04-30 09:49:47  阅读次数:42978 次

 

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犬作为人类忠诚的朋友和伙伴,已经成为诸多市民业余生活的一部分。犬给人们带来乐趣的同时,由于部分犬主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淡薄,犬扰民、伤人、污染环境等不文明、不和谐因素也随之引发,“城市犬患”问题日益凸显。公安机关作为犬管理的职能部门之一,有责任、有义务、也有决心依法彻底治理我市犬害问题,还城市一个优良的治安环境,还百姓一个健康的生活空间。

    在这里,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营口市养犬管理办法》,依法、科学、文明养犬,在放松身心、享受生活的同时,也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让我们的爱犬得到更多的关爱、呵护,让我们邻里更加和睦、融洽,也让我们的城市更加干净、文明。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禁止个人养烈性犬、大型犬,禁止从事犬只养殖活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早7时至晚7时禁止出户遛犬。携犬出户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应当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并为犬只戴嘴套或者装入犬笼;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应当立即清除;养犬重点管理区内,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幼儿园、学校、医院、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公园、广场、纪念性场所、饭店、商店、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航空港、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所有犬只必须要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

    朋友们,为了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和谐,为了我们的环境更加温馨、健康,请多一份责任、多一些爱心,多一份沟通、多一些理解,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我们不懈的努力和辛勤的耕耘,共建营口美好的明天!



营口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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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女士 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我非常喜欢狗狗。但是养狗狗的朋友真的应该注意,在遛狗狗的时候要牵着,要不咬到人了对大家都不好。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营口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