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营口有礼”,我市有了新动作!
2020-04-24 08:24:58 阅读次数:12698 次
4月23日下午,我市召开贯彻落实《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践行“营口有礼”工作会议,市领导出席会议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会上宣读了《贯彻落实〈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践行“营口有礼”实施方案》,并介绍了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相关情况;盖州市、西市区、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汇报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9年6月6日,《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自主起草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条例》将文明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使相关执法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在奖励文明行为、惩处不文明行为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加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起到积极作用,为推动“营口有礼”制度化、常态化提供了法律保障。
会议要求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深刻认识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起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用实际行动营造营口文明礼德的良好氛围;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扎实完成好今年的工作任务;要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真抓实干,切实增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的实效,推动“营口有礼”做深做细做实,为我市全面振兴发展作出新贡献。
(营口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