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 使惠民工程最大限度惠及民生---建言献策-政协营口市委员会


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 使惠民工程最大限度惠及民生

2020-02-07 12:43:04  阅读次数:10560 次

 

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

使惠民工程最大限度惠及民生

民进营口市委员会

 

我市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共有532个,涉及3195栋楼137510户,总建筑面积1114万平方米。这些小区基础设施老旧落后,小区环境脏乱差,成为社会治理的“老大难”,小区群众热切期盼改善居住环境。

2019年,市委、市政府顺应百姓期待,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角度出发,提出用5年时间完成老旧小区全面改造工作,并选择31个试点先行先试,打造样板。目前,中央补助的18个小区,涉及275栋楼12684户,总建筑面积98.6万平方米改造工作稳步推进。但在改造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街道社区主体作用发挥不够。街道社区在改造前与群众的共商共议、改造中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改造后的验收及后续管理机制建立等方面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如:有的社区在改造前的民意调查和改造后长效机制建立的民意调查存在走过场现象,未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有的小区在改造后期群众对工程延期、楼体颜色、工程质量等多有投诉,恰恰说明我们的群众工作还不到位。

二是业主主人翁作用发挥不充分。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广大业主切身利益,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广大业主利益的组织机构,能够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但是,目前我市532个老旧小区中,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仅42个,占总数的7.9%。已经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有的也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组织协调和宣传发动等各项工作难开展,群众意见难集中,群众自我管理作用难发挥。

三是党建引领作用有待加强。中央明确指出,老旧小区改造是基层党建的重要内容。我市大多数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物管公司未成立党支部,党的基层组织还不健全,无法有效发挥党建引领和党员在老旧小区改造及后续管理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是改造资金缺口较大。532个老旧小区全面改造完毕,预计需30亿资金投入。仅2019年,投资就高达2.49亿元。除却中央财政补贴的50-60%,尚需地方政府配套40-50%。在2019年改造中,水、电、气、暖、通信等国有专营公司并未按规定承担起专业管线的改造资金,社会资本尚未进入老旧小区改造领域,仅靠中央补贴和县(市)区政府投入,很难保证资金足额到位。

为加快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步伐,提高改造质量,使惠民工程最大限度惠及民生,提出如下建议:

一、“三化”推进施工,确保改造全面提档升级

认真总结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经验,牢牢把握先标准后设计,先功能后提升,先拆违后改造,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科学确定施工流程和管理机制。一是坚持改造标准化。各县(市)区要严格坚持《辽宁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中针对公共空间、建筑本体、地下管网、绿化景观、交通设施、照明监控等改造内容提出的统一改造标准,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改一个成功一个,避免百姓反映强烈的改造项目缺失、改造不到位。针对有的试点改造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屋顶漏雨、楼檐脱落等问题,在财力允许下,应将屋顶改造列入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方案中。同时,根据不同类别、不同规模的小区分别制定改造参考设计方案,作为参照和指引。二是坚持小区特色化。在建立改造基本标准的前提下,要根据小区实际,一个小区一个设计改造方案,便于实际操作。在改造过程中,要注重园林景观建设,规划健身场地、群众休闲广场等内容,配合雕塑、健身器材、绿植等设施,提升小区景观;要注重引入人文因素,建设院墙文化,打造小区文化特色;要注重小区空中天际线的改造,整束强弱电管线,做到管线入地入管,实现小区无飞线、无“蜘蛛网”。三是坚持施工专业化。针对2019年有的试点改造工期延迟,影响居民生活等问题,在今后的改造中,各县(市)区应统筹组织好工程施工,科学合理安排工序、工期,确保工程如期完工。要坚持先下后上、先里后外,水电气暖以及有线电信等专营设施改造要同步施工,确保一次开挖完成所有工程,最大限度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改造后,要组织居民和专业测评机构对改造效果进行评定,实现“民意验收”和专业验收相结合。

二、“六共”贯穿始终,建立居民全程参与机制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居民是主体,基础在社区。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事前的组织发动、问需于民,事中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事后的竣工验收、落实管理等方面作用,努力形成政府统筹组织、社区具体实施、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一是坚持共谋共议。坚持公开公示制度,将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在小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改造项目位置、平面图、改造内容、设计、项目管理、监理、施工单位情况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征集居民意见建议,确保改造工作阳光、高效、廉洁,让居民有意愿、有平台、有途径参与小区改造,通过居民意见加专业设计形成改造方案。二是坚持共建共管。定期向居民通报改造执行情况,畅通民意,加强监督;探索绿地认领、空间认领、公共设施认领途径,鼓励居民认建、认养、认捐、认管;根据小区实际,在尊重民愿的前提下,同步落实后续管理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坚持共评共享。把改造小区的居民满意度作为评价小区改造成果的重要标准,通过小区居民、专业机构、社会公众测评进行全方位评价。

三、“四方”筹措资金,破解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瓶颈

  老旧小区改造应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金为辅,多方筹措改造资金。一是加强地方政府配套。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各县(市)区政府应将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列入财政计划予以保证。另外,为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可借鉴沈阳、徐州等市经验,由市级财政予以一定比例资金支持。二是协调专业公司承担专业管线改造投入。进一步协调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有线电视等专营设施单位,承担管线更新改造工作及相关费用,保证一次性改造到位;电信运营单位要按照技术标准规范同步实现线路“入地”、“入廊”。三是鼓励社会资本出资。积极探索社会资本进入的切口和模式,对配建共享停车场、商业网点、可回收垃圾站、广告屏等配套设施项目,采取有偿出让方式筹集资金,减少政府投资压力。四是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实行“工程总承包EPC+物业管理”模式,与知名品牌物业公司进行全方位合作,融投资逐步完成所有老旧弃管小区改造工程和物业托管。品牌物业负责一定比例的改造资金投入,以改造后接管小区物业为切入点,发展关联产业,建设社区综合服务站、百姓超市、健身活动中心、监控安全服务中心等,同时通过提供居家养老、社区医疗教育、社区鲜超等生活配套服务,实现多元化经营。

四、“两委”落实管理,健全后续管理机制

按照“改造一个、管好一个”的原则,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的后续管理,避免“前治后乱”现象再次发生。落实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属地管理职能,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后续管理和服务。一是强化社区党组织核心作用。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为主导的,一核两委多元协商共治工作机制;加快推进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三方联动协调机制。二是打造以党建为引领的“红色物业”。引导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成立党支部,着力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等多方联动的“红色物业”体系注重发挥党组织、党员的影响力,以党组织、党员的正能量,遏制物业管理中各个主体的一己之私,将其作为社会治理和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小区改造同步推进。三是落实后续管理模式。街道社区要指导和帮助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建立后续管理长效机制。对基础条件较好、业主意愿较高的小区,可积极引导骨干物业企业参与老旧小区后期物业管理,在规模经营、特许经营、拓展经营、后续经营方面给予激励,努力实现整治改造后的长效管理。对选择社区统管或业主自治的,应指导其具备保洁、园区秩序维护和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养护3项基本服务内容。同时,各县(市)区可结合非物业小区扫保市场化,探索新的管理和服务模式。四是畅通资金归集渠道。加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宣传,落实维修资金归集方案,为房屋后续维修养护提供持续保障。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营口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