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攻坚 助推高质量发展
2019-07-19 阅读次数:5655 次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着力解决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以加大财力支持和法制建设为保障,带动全市治水、治气、治土,环境质量保持稳中向好,绿色发展呈现可喜局面。一是生态环保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市各级政府深入落实生态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2017年以来,全市共约谈各级干部31人,问责88人。二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了《营口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营口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等多个制度文件,建立权责明确、协调联动、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制度体系。三是产业结构进一步转型升级。市主城区和县(市)区内全面实现高效一体化供热。全市城市公交、出租车应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车比例达到80%、90%以上。镁产业非耐材产品比重已由2015年的7.1%提高到2018年的8.5%。四是治污攻坚力度进一步加强。实施“蓝天工程”,制定印发《营口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在全省率先开展大气网格化监测系统,会同第三方开展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实施“碧水工程”。制定《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完成5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实施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推进入海河流整治项目加快实施。实施“净土工程”,加大力度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此外,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开展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在254个村开展垃圾分类,全市仅有30个村未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超过一半的农村居民从中受益。五是环保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2018年度,全市生态环境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520份,全省排名第二,累计罚款7389.79万元,位居全省首位。2018年,我市空气质量达标占比71.8%,同比提高0.3%,列全省第7位。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接受国家、省考核的6条河流除大清河和熊岳河水质超标外,其余河流均达到国家考核标准。
虽然我市生态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产业结构偏重,镁产业升级缓慢,大气污染防治压力大。钢铁、铝镁、石化为我市支柱产业,每年耗煤量近1400万吨,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艰巨。同时镁制品行业升级缓慢、产业结构调整滞后、粉尘污染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二是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低、扬尘和焚烧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主城区以及县城近郊沙石料场、建筑垃圾堆放场、建筑工地等场所扬尘污染缺乏有效管控措施。裸露土地二次扬尘污染问题依旧突出,散煤燃烧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三是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凸显。2017年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48万辆且正以每年3-4万辆的速度快速增长,机动车尾气污染对PM2.5、臭氧的贡献率逐年加大。四是入海河流整治项目进展缓慢,污水处理厂建设迟缓。我市计划投入约7.8亿元实施入海河流达标综合整治,完成时限为2019年底。资金投入压力较大,且生态修复需要一定时间。尤其是大旱河多年持续为劣Ⅴ类水质,治理任务艰巨。大石桥南楼、永安污水处理厂、盖州双台子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刚刚开工,难以确保大旱河、沙河今年稳定达标。五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入小、管理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仍不到位。我市农村环境治理整体水平不高,目前仍未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农村脏乱差、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六是环保项目推进不力,环境基础设施支撑力不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不足,造成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我市现每日3-4吨的医疗垃圾向锦州市跨市转移,环境污染及环境管理风险较大。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站位,着力推进绿色发展方式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越来越需要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推动作用;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也越来越需要做好与经济发展的平衡和深度融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出路,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核心,也是缓解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的治本之策。我们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会贯通到生态环保工作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加大生态系统保护,深入推进资源环境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双赢,着力推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推动更高质量、更高效益、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突出重点,凝心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清风明月本无价,近水遥山皆有情。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当下政府工作的重点,也是衡量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和维度。一方面,按照印发的《营口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快建设美丽营口、生态强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精准减排,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狠抓水环境质量改善,统筹流域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抓好工业、生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压实水环境保护责任,深入推进河长制,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切实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工作,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另一方面,坚守环境质量底线,促进经济在合理区间增长,通过环保倒逼高质量发展。从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方面推进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提高经济发展质量;落实规划环评和“三线一单”硬约束,推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的应用和实施,通过提高污染排放标准,促进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加快转型升级;深入推进环境资源监管制度改革,坚持“条块结合”,完成生态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度改革,最终建立“行政机关决策、事务中心执行、专业执法检测队伍监督”的架构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体制机制和环境质量改善的难点问题。
三、改进服务,激发发展活力与动力
一方面,深化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切实落实已下放和取消的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改革环评管理方式,激发市场活力。强化“三线一单”的宏观管控,建立健全对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的指导和约束机制,全面开展区域空间生态境评价。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坚持以生态环境硬约束倒逼产业升级,用“绿色、生态、环保”的理念引导经济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由注重事前审批向重视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按照“规划先行、主动介入、积极协调、加强服务”的原则,寓服务于管理之中,主动对接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对产品升级换代、工艺技术改造、环境综合整治、新兴产业等建设项目给予大力支持,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服务实体经济。
四、强化执法问责,营造公平发展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模式已由“督企”为主向“督政”为主转变。当前的首要任务是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营口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及《营口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同时,严格依法监管,实施铁腕执法,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为守法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坚持依法依规,着力整治既无相关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散乱污”企业,有效解决“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严格禁止“一刀切”,保护合法合规企业权益。
五、推进公众参与,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公布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环保企业信用评价,曝光一批典型案件。鼓励社会组织、环保志愿者和广大人民群众开展环保宣传,参与环保监督。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共建美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