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政协机关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县/市区政协-政协营口市委员会


大石桥市政协机关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

2019-03-22 14:37:20  阅读次数:15717 次

    3月21日,大石桥市政协机关党支部以“学习贯彻条例、建强战斗堡垒、服务全面振兴”和“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主题,召开组织生活会。市政协主席于志军、副主席刘英伟参加会议。副主席刘天忠、钟毅列席会议。
    市政协秘书长杨子江代表党支部班子述职并做对照检查。与会支部委员和支部党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以及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等方面作对照检查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于志军在点评时强调,这次组织生活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贯彻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着力打造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的过硬党支部,推进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大家在思想上要有统一的认识,针对查摆的问题,找准努力方向,力争改出新气象,改出新作为。
    就进一步做好党支部工作,于志军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要落实在行动上,从政治和大局的角度查找自身差距,努力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方向不偏、政治立场不移。二要加强党的建设,以党建工作统揽新时代政协工作全局。机关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好政协党的建设同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不适应的问题,以高水平的党建工作推动政协事业高质量发展。三要严格遵纪守规,坚持廉洁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敢于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养成在“聚光灯”“放大镜”下工作的习惯,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努力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营口市委员会